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下列科、室:
一、教務科。
二、培訓推廣科。
三、實習科。
四、秘書室。
〔立法理由〕
本所各內部單位名稱。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