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8
人,瀏覽人次:
90670019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19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警察機關及環境保護機關應主動查報,並受理民眾檢舉占用道路之廢棄 車輛。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