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本獎章分為一、二、三等,均用襟綬,除情形特殊者外,初次頒給三等,
並得因積功晉等。但頒給外國人者,得不受頒給等次之限制。
同一受獎人一年內不得頒給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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