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84
人,瀏覽人次:
94777687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本社置社長一人,承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之命綜理社務;置副社長一人, 襄助社務、處理新聞發布及協辦有關行政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