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24日

條文關聯

  產品之規格成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攝取量所含之monacolinK至少應達四.八毫克,但不得超過十
      五毫克。
  二、所含之citrinin含量濃度應低於百萬分之二(2ppm)。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