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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產品之規格成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攝取量所含之monacolinK至少應達四.八毫克,但不得超過十 五毫克。 二、所含之citrinin含量濃度應低於百萬分之二(2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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