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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特定疫病蟲害疫區卸貨轉運者,輸入人或其代理人 應於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時,一併申請核准途經疫區之卸貨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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