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下列課、室:
  一、製造業課。
  二、營造業課。
  三、綜合業課。
  四、職業衛生課。
  五、危險性機械及設備課。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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