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

條文關聯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為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以防止個人資
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以下簡稱本計畫)。
本計畫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二、個人資料管理程序。
三、其他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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