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消極利益,指因違反本法義務應支出而未支出或節省費用減少
支出之所得利益。
前項消極利益,分為下列三類:
一、資本投資支出成本,指所有為符合本法義務所應投資資本設備之支出
費用。
二、一次性支出成本,指一次且非折舊性之支出費用。
三、經常性支出成本,指符合本法義務所需相關設備(施)操作維護及管
理費用之支出,或其他經裁處機關認定之相關經常性支出成本費用。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明定消極利益之定義。
二、第二項明定消極利益之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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