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考選部政務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至二人, 委員七人至十一人,由考選部部長就部內與有關職業主管機關簡任以上高 級人員及有關學者專家遴聘之。 前項人員之任期為一年,得連任。有關職業主管機關簡任以上高級人員之 任期,隨其本職異動而更易。 本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領 出席費及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