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考選部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9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部長指派常務次長兼任;委員九人,由部
  長就下列人員遴聘之,聘期一年,期滿得予續聘:
  一、民間相關團體代表:一人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代表:一人
  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代表:一人
  四、本部代表:三人
  五、專家學者: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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