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設置許可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民間動物收容處所(以下簡稱收容處所),指民間機構或團體
以收容處理犬、貓及經動保處公告之動物為目的,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
市)設置之收容處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