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83
人,瀏覽人次:
94239259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本校招收智能障礙學生,分設左列二部實施教學: 一、高級職業部。 二、國民中學部。 以上二部之教師編制及學生人數依照特殊教育設施設置標準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