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2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綜合規劃科:本市公共運輸綜合規劃、場站規劃與設置及票證管理等有關事項。
  二、大眾運輸科:本市市區汽車客運與大眾捷運營運管理及其運價初審等有關事項。
  三、一般運輸科:計程車、纜車、載客小船營運管理及其運價初審或核備等有關事項。
  四、業務稽查科:公共運輸行車業務稽查、行車事故統計分析、服務指標評鑑與獎懲核定
      、違反運輸相關法規裁罰及行政救濟等有關事項。
  五、智慧運輸科:公共運輸業務相關資訊系統規劃、執行、管理及資訊業務發展等事項。
  六、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
      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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