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隊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行政組:文書、印信、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公關、研考 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二、管理組:有、無線電相關業務及督察業務等事項。 三、機務組:警用無線電通信系統規劃、設計操作、督導管制及其他有關 警察通訊等事項。 四、系統組:警用有線電通信系統規劃設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