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農業區保護區建築物及有頂蓋農業設施斜屋頂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條文關聯

斜屋頂之面材以採用竹、木、瓦、石等建材為原則;其採用金屬或其他材
質者,應維持竹、木、瓦、石等建材之色彩與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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