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業務組:場地提供使用與委託經營管理督導、檔期審查、售票服務、 古蹟推廣業務、展覽策劃執行、文宣出版及志工導覽業務等事項。 二、總務組: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法制、公關、資訊 、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