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本中心各場館及附屬設施之經營管理。 二、辦理及自製表演藝術相關展演活動。 三、培育表演藝術相關人才,扶植表演藝術產業。 四、辦理表演藝術產業研究及推廣業務。 五、推動表演藝術國際交流及合作。 六、其他與本中心設立目的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