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下列科、室、中心,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火災預防科:防火教育、宣導與管理、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檢查之
策劃、執行、研究、諮詢、督導與考核及防災科學教育館之規劃與
管理等事項。
二、災害管理科:防救災制度、法令、計畫之研訂、宣導、組訓、演練
、協調聯繫、督導、考核與災害應變及資源管理等事項。
三、災害搶救科:災害搶救業務之規劃、督導、管理、考核及裝備等事
項。
四、緊急救護科:緊急救護業務之規劃、督導、管理、考核及救護訓練
等事項。
五、火災調查科: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統計、分析及火災證明之核
發等事項。
六、教育訓練科: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消防學術倡導、研究發展及
綜合企劃等事項。
七、民力運用科:民力運用之規劃、組訓、管理及考核等事項。
八、危險物品管理科: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與爆竹煙火管理
、危險物品存放場所消防設計審查與會勘及工廠防火宣導等事項。
九、督察室:消防人員勤務之規劃督導與管理考核,消防人員執行勤務
傷病之急難救助、慰問及其他有關勤務作為之督察等事項。
十、秘書室:文書、印信、檔案、出納、採購、事務管理、財產管理、
廳舍營繕、消防法制事項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中心之事項。
十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一一九報案受理、指揮調度、協調聯繫、各
項救災救護與服務成果統計及資訊業務處理、通訊裝備、器材之
保養、維修與管理、新聞聯繫、民意機關聯絡及其他公關業務等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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