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人員之工作項目:
  一、工友:駕駛、環境整潔、水電維修、花圃整理及擔任各項勞務工作
      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二、非編制人員:辦理各項法制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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