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07日

條文關聯

  身心障礙者如於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辦理相關各項福利措施有損及
  當事人權益時,得填具協調申請書並檢附權益受損相關文件向本府申請
  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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