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受理委託審查機構指定如下:
一、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二、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
三、桃園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四、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五、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六、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
七、新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八、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九、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十、其他經本府核備之審查機構。
前項第十款規定之審查機構資格如下:
一、相關公會:組織章程業務項目應包括受理委託辦理各種建築、土木及
    結構工程審查業務,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
二、學術研究機構:
  (一)法人組織之建築、土木學術研究機構:組織章程應包括相關營建
        研究鑑定項目,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
  (二)其他學術研究機構:教育部立案設有建築、土木相關科系研究所
        或附設之學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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