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醫事管理科:醫事機構管理、醫事人員管理、緊急醫療救護、醫療資
源規劃、醫事品質促進、市立醫院管理、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等事
項。
二、長期照護科:護理機構管理、長期照顧服務規劃發展與管理、身心障
礙醫療鑑定業務、醫療扶助等事項。
三、保健科:健康管理與促進、衛生保健業務、菸害防制之推展、監督、
規劃、考核、健康促進職場等事項。
四、疾病管制科:法定各項急、慢性傳染病之監測通報、醫院感染控制及
防治宣導、疫苗預防接種及營業衛生、外籍勞工健康檢查核備管理等
事項。
五、心理健康科:心理衛生、精神衛生、家暴及性侵害防治、毒品危害防
制等業務之規劃、推展、監督、考核及個案管理等事項。
六、企劃資訊科:衛生企劃、研究發展、計畫管考、法制、為民服務、國
際衛生交流合作、區域合作、衛生所管理、公共關係、議事聯繫、衛
生保健志願服務、社區醫學訓練、衛生教育與健康行銷、衛生資訊資
料分析及系統管理開發等事項。
七、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財產管理、工友及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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