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設下列各課、室,分掌各項業務及本府授權事項:
一、民政課:自治行政、選舉、禮俗宗教、調解行政、地政、保健、里行
政、墓政業務、環境衛生、義務教育、社會教育、文化、民防、兵役
行政、原住民業務、社會福利等有關民政、社政事項。
二、經建課:市場、工商、度量衡、財稅、監證、公共工程、公用事業、
路燈維護、水土保持業務等有關經濟建設事項。
三、農觀課:農林漁牧生產調查、農業推廣、農村再生、農業技術、生態
保護休憩、原住民地政及觀光、交通、經濟發展等有關農業、觀光事
項。
四、秘書室:研考、印信、文書、檔案、庶務、法制、資管、出納、會議
、便民服務、職工管理、臨時人員及不屬其他課、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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