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2月11日

條文關聯

  各部隊及作戰有關單位,所存戰備用圖,應經常檢查是否均為最新版次
  圖,由所隸管制單位,隨時督導抽查,並列入戰備檢查項目,定期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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