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醫療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醫療財團法人之設立、組織及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民
法之規定。
醫療社團法人,非依本法規定,不得設立;其組織、管理、與董事間之權
利義務、破產、解散及清算,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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