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3日

條文關聯

  各航線應儘量保持直線,且互相平行及相等之間隔,至於航線方向以南
  北向為原則,但得視氣候情形及地形狀況而斟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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