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

條文關聯

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回臺就學,其學歷、資格,與臺
灣地區同級學校學生相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