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條文關聯

勞保局為辦理農民退休儲金業務所需必要資料,得請相關機關提供,各該
機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勞保局依前項規定取得之個人資料,其處理、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
規定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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