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

條文關聯

雇主未依本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
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前項請求權,自勞工離職時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相關令函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