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受託人就各信託,應分別造具帳簿,載明各信託事務處理之狀況。
  受託人除應於接受信託時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
  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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