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出版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2月03日

條文關聯

  發行人因出版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不可抗力事由呈請延展發行者,應
  於事由消滅後一個月內依原登記程序,呈請延展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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