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鮪組漁船依第九條取得赴北長鰭鮪或南長鰭鮪漁區作業許可,主管機 關依許可月數之比率,核給每船每月三十三點三公噸之北大西洋長鰭鮪或 南大西洋長鰭鮪配額;大目鮪配額每船每月扣除十公噸,由主管機關收回 統籌運用。
依第二十一條規定,酌為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