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交貨規格,較合約所訂規格要求標準為優,如對使用效能無不良影 響,應視同合格予以驗收。 廠商交貨規格與合約所訂規格雖有差異,經鑑定係由於原訂規訂之差誤 ,而非製造上之缺點,且能達到原計效能標準,經報由權責機關核准者 ,應予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