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遺產稅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62年2月6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定罰則除滯納金,由遺產稅稽徵機關依法核加外,罰鍰案件由主
  管稽徵機關移送法院處理。
  應繳納之稅款罰鍰及滯納金逾期不繳納者,由法院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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