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06月28日

條文關聯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鋼瓶,應依左列規定漆色,並於瓶中央以顯明對比顏
  色標明使用氣體名稱:
  一、氧氣:黑色。
  二、氫氣:紅色。
  三、氮氣:黃色。
  四、乙炔:褐色。
  五、液氯:深黃色。
  六、液氨:白色。
  七、液化石油氣:灰色。
  八、氦氣:灰色。
  九、氬氣:銀灰色。
  十、二氧化碳:綠色。
  十一、笑氣:天藍色。
  十二、混合氣:灰色加白線(每種加一種)。
  前項顏色應以油漆塗刺,如有脫落應隨時加漆,以保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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