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溫泉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縣溫泉區內原住民保留地,本府得根據發展條件及土地利用特性,規
  劃訂定各項開發、利用及保育計畫。前項開發、利用及保育計畫,得採
  合作、共同、或委託經營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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