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3日

條文關聯

  每一像對,最少應有平面與高程之控制點四個,而且分佈於模型四角,
  或其他力能增加控制強度之處,此等控制點可由外業測量,空中三角或
  現有地圖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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