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條文關聯

漁船應備妥至少一套船位回報器備品。
船位回報器識別碼有異動時,經營者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主管機關或受託專
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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