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1月25日

條文關聯

  政務人員在本條例修正施行前退職酬勞金及撫慰金基數內涵,仍適用本
  細則修正施行前規定。其退職酬勞金支給標準,依附表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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