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664
人,瀏覽人次:
92342904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農村再生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04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六條
為維護農村居住品質及生產安全,對具危害性之農業生產廢棄物或對農 村發展不利之土地利用行為,應依土地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予以限 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