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86.11.19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0月9日

條文關聯

  依本辦法申請核發、補發、換發、展延許可證及合格證書,應繳納證書
  費。
  前項費用之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收取依預算程序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