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29日

條文關聯

  票券金融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及遵守法令主管,對內部控制重大缺失或違
  法違規情事所提改進建議不為管理階層採納,有肇致公司重大損失之虞
  者,均應立即作成報告陳核,並通知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及通報主
  管機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