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經理人於通知業務員執行全權委託投資之買賣前,應仔細檢視其為每 一客戶之最新投資或交易決定,其有關運用委託投資資產之方式及內容, 有無逾越法令或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所定限制範圍,並與客戶委託投資資產 現況對照查核,以確保未有逾越法令或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授權範圍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