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所領菸酒,有品質變異或包裝污損者,得向專賣機關聲請更換。 前項變異或污損之菸酒,依專賣機關規定,應由零售商負責時,零售商 應繳納相當於該項菸酒因變異或污損所減少價格之金額。 前二項規定,對於配銷機關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