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條文關聯

被通知人依指定應到案日期到案者,處罰機關應即處理;其提前到案,而
該案件已移到者,亦應處理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