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11日

條文關聯

  投票管理員於投票完畢後,應就投票簿記載投票場所、投票日期、發出
  票數、用餘票數、投票數及其他附記事項,並將所記情形,造具報告書
  連同投票匭,及用餘之選舉票、投票簿、選舉人名冊,呈送該選舉機關
  。
  前項報告書,應由投票監察員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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