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信線路設置維護遷移及租桿掛線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申請附掛電信機構所屬電桿架線,應經電信機構查明申租地段內之電桿
  尚有掛線位置並能負載且不致影響電信機構日後增架線路及電桿安全者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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