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投票處設投票監察員一組,其職務分配如左: 一、發票監察員:監察發票處,每處若干人。於投票開始前,向大會主 席領取同意權票,查點數目,監察發票;投票完畢後,查點發出數 目及用餘票數,報告大會主席。 二、票匭監察員:監察投票匭,每匭一人。於投票開始前,當眾開驗票 匭並加封鎖;投票完畢後,再加貼封條。 前項所需工作人員,由秘書長指派,受投票監察員之指揮監督,辦理有 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