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74
人,瀏覽人次:
91504030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本法第十條規定就全國社團負責人推選產生之理事,應由總會理事會於理 事任期屆滿三個月前就全國社團負責人中推薦理事候選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