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十條規定就全國社團負責人推選產生之理事,應由總會理事會於理
事任期屆滿三個月前就全國社團負責人中推薦理事候選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